公告通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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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9日,由常州市高新區(新北區)人民法院主辦,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新北大隊協辦,我校承辦的“同階審判系列活動之文明出行從我做起”活動在7號樓報告廳順利舉行,在這次活動中,來自經濟貿易系51404的耿甜甜同學作為學生代表,發出倡議書,提出了響亮的口號,更做出了鏗鏘的承諾。
“文明交通出行”是文明城市的標志,它不僅能反映出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,更能折射出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素質。作為常州文明城市的一員,作為旅商文明校園的一員,耿甜甜同學向全校師生倡議:“文明出行,從我做起!”
第一,爭做“文明交通出行”的宣傳者。
崇尚“奉獻、友愛、互助、進步”的志愿服務精神,踴躍加入“文明交通出行”志愿者行列,積極參與“文明交通出行”公益活動,主動勸阻與“文明交通出行”不協調的各種行為,促進文明和諧交通建設。
第二,爭做“文明交通出行”的參與者。
自覺學習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,不斷提高文明交通意識。做到行人過街時紅燈停,綠燈行,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。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,不開“霸王車”“斗氣車”,不隨意變道或加塞。非機動車須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,不得并行,追逐或者曲折行駛。
第三,爭做“文明交通出行”的推動者。
自覺摒棄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、占用應急車道、開車不系安全帶、行人過街闖紅燈、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陋習,不騎電摩,不騎雙人車。自覺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,全力打造人人參與文明交通、處處彰顯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圍。
第四,爭做“文明交通出行”的踐行者。
堅決抵制“眾人過馬路”現象的出現,堅決抵制非機動車轉向燈直行現象的出現。堅決抵制酒后開車,疲勞駕駛,強行超車等現象出現。積極營造遵章守紀、相互禮讓的文明社會風尚,共同維護有序、安全、暢通的交通環境。
第五,爭做“文明交通出行”的垂范者。
以身作則,做文明行路、文明駕(騎)車、文明乘車的榜樣,遵守交通規則,不逆向行駛,不闖紅燈,不亂穿馬路,不翻越護欄,自覺服從警察同志和協勤人員的指揮,做良好道德風尚的垂范者。
文明交通一小步,社會進步一大步,讓我們行動起來,從現在做起,從自我做起,從小事做起,做文明人、行文明路、開文明車。讓交通通行,讓我們一起營造安全,文明,暢通的交通環境,讓我們的生活更和諧,更美好!